关于做好20XX年度社区工作者考核工作的通知 /6/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区工作者考核工作的年度社区工作者考核工作的通知各社区社区:根据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关于印发〈xx区社区工作者考核评议暂行办法〉的通知》,现就做好2023年度社区工作者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全省和全市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经选举产生的社区“两委”成员、社区综治安全信息员。</p>关于做好20XX年度社区工作者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考核主体与原则年度考核由未央区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街道社会事务科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年度考核等次需与日常考勤统筹评价。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考核打分由社区按照“德(25分)、能(25分)、勤(10分)、绩(30分)、廉(10分)”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打分。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评定考核等次的标准依据是《XX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民主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由各等次票数计算民主测评得分。

年度考核总分由考核打分和民主测评得分按不同占比加和得出,其中考核打分占比40%,民主测评得分占比60%,即:年度考核总分=考核打分×40%+民主测评得分×60%。

社区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即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一)被考核人填写《XX区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登记表》(正反面打印);/6/(二)半数以上居民代表提出民主测评意见;(三)社区进行考核打分,并结合民主测评得分,计算考核总分,给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填入《XX区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备案明细表》;(四)社区提出“社区评语和年度考核结果”,被考核人提出个人意见,填入《XX区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登记表》;(五)社区审核后,综合本年度考勤结果、培训、轮训情况及社区负责人意见,给出最终考核等次。

各社区要严格把握年席考核结果,将人员考核等次比例控制在优秀20%以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结果在社区居委公开栏公布。

(六)被考核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社区服务中心申请复核。

区社区服务中心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该答复最为最终考核结果。

五、特殊情况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一)因公负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享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休假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以内或有正当理由经街道同意延长期限的人员,可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人员,以及考核年度内连续旷工超过三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的人员,可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年度考核内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五个月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

(四)受刑事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暂不参加年度考核,待相关部门作出正式结论后再确定考核等次。

(五)入职不满一年,只参加考核不定考核等次。

六、取消评优资格(一)社区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1、不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或经常迟到早退的;